近日,海口海关发布了《海口海关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经“二线口岸”进入内地货物查验管理要求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下面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相关规定,高质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特性,在现行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监管的模式上,分析找准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后出岛货物查验的监管侧重点,厘清海关与其他监管部门的管理边界,切实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后海关在二线口岸货物查验工作,海口海关广泛开展调研,兼顾可行性、科学性和创新性,形成《公告》,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经“二线口岸”进入内地货物查验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便利化水平。 二、政策内容 《公告》由11个部分构成。内容主要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的思路及条款,在查验方式、查验记录、径行开验、优先查验、赔偿责任等方面的要求与现行办法基本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到海关在“二线口岸”监管重点主要是对税和证的管理,为了实现“低干预、高效能”监管,不保留复验等程序,进一步简化了海关查验管理要求。 第一部分 主要从海关对出岛货物实施查验的目的进行了阐述,海关对出岛货物的查验,主要是核查海关监管货物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 第二、五、六部分 明确企业在海关实施货物查验时需配合查验相关义务以及可申请免于到场、贵重货物查验前声明的权利。 第三部分 明确实施货物查验的地点以及特殊情况下申请区外查验的情形。 第四、七、八部分 分别明确海关具体查验方式、海关径行开验和海关优先查验的情形。 第九部分 明确海关查验造成被查验货物损坏的赔偿责任。 第十部分 强调海关实施查验不收取费用。而因查验而产生的货物搬移、开拆或者重封包装等相关费用由相关企业承担。 第十一部分 强调海关的管理边界,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后,“二线口岸”对于货物的监管部门要比“一线”口岸复杂,因此需要明确海关的管理边界,海关不妨碍其他部门履行其相应职责。 《公告》的实施,明确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经“二线口岸”进入内地货物查验管理要求,相关企业应密切关注公告内容,积极落实相关要求,同时实现良好的通关体验及严密的监管。 三、常见问题 (一) 海关在“一线”和“二线”的查验有何不同? 按照“‘一线’放开什么、‘二线’管住什么”的原则,海关在“二线口岸”监管重点主要是对税和证的管理,不涉及“一线”的检验、检疫等环节,主要是核查海关监管货物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与“一线”相比,更注重“低干预、高效能”监管。为了实现“低干预、高效能”监管,不保留复验等程序,进一步简化了海关查验管理要求。 (二) 货物必须在“二线口岸”进行查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货物应当在“二线口岸”查验场地内实施。因货物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因素影响,不宜在“二线口岸”查验场地内实施查验的,经企业书面申请,海关可派员到“二线口岸”外实施查验。